一、主办单位:校工会、校体委。
二、比赛时间:2006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三、参赛单位:院(系)分工会。
四、报名资格:
本次比赛进行混合团体赛。各分工会限报一队,不能联合组队,校领导单独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编的教职工。每个单位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3人。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每组取前两名进行交叉赛,胜者决冠、亚军,负者决三、四名,每个小组第三名进行同名次赛。如报名队数超过16队(含16队)以上,则分成四个小组,每小组前二名进行第二阶段的同名次赛。
3、比赛前将上场名单交给裁判员,上交后不得更改。上场顺序为男子第一单打、女子第一单打、男子第二单打、女子第二单打、男子第三单打。
4、本次比赛采用每场5盘3胜制,每盘3局2胜制,每局11制。
六、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七、奖励办法:取团体前六名给予奖励。
八、报名时间:各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报名表交院工会。
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另行通知。
校 工 会
校 体 委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