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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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1部门:人员机构管理员:江苏理工学院浏览次数:3480设置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10号)(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17年度我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我校2013年申报设置的3个专业:秘书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

二、专业自评

    请新设专业所在学院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附件2)要求,积极组织好专业自评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并在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4/zypg/)上传,同时对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相关内容,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附件3),在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完成本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在线填报工作。

请参评专业所在学院在10月9日前完成以上两项工作。

三、系统登录

1.参评专业使用学校分配的密码(另行告知),点击系统首页(http://58.213.129.229:84/zypg/)的“专业登录”,进入系统,完善“专业联系信息”。

2. 在页面左侧的“数据填报管理”中分别填报、上传、提交填报状态数据表,上传、提交自评报告和佐证目录等。

3. 在页面左侧的“数据提交管理”中提交数据、报告和其他材料至学校层面审核。

4.参评专业根据学校修改和审核意见进行再次修改和提交,直至定稿。

四、其他要求

1.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要成立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机构,负责决策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将工作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等发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邮箱:tctzpc@jsut.edu.cn。

2.参评专业所在学院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做好专业评估各项工作,特别要对《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表》仔细审读、严格把关,做到质量高、数据真、逻辑强、效果实。

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段向帅,电话:86953074。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10号).pdf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doc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填报指南20161008.docx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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