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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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内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部门:保卫处管理员:江苏理工学院浏览次数:1909设置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及交通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及《江苏理工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禁止电摩进入校园。请广大师生妥善处理以上禁入校园车辆,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出行。

2.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请遵守交通规章秩序,减速慢行、禁止鸣号,注意避让行人,服从保安引导。

3.电动车充电请统一至校内公共充电区域进行充电,严禁电动车在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楼内、楼道及地下车库充电,坚决防止私拉乱接违规充电。电瓶车集中充电区域分布如下:厚德楼(原28#行政楼)西车棚,知行楼(原45#工程实训中心)车棚,博艺楼(原64#艺术设计学院车库),商学楼(原2#商学院)北车棚,北苑学生宿舍车棚。

4.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请统一停放至校内机动车位,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及影响交通通行的区域。教职工的车辆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到保卫处治安科办理变更手续(办公地点:北大门东一楼),以免给您进出校园带来不便。

5.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请统一停放至非机动车位,严禁随意无序停放。

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所属教职员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文明、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保卫处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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