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4-01      阅读次数: 2847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9﹞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1.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今年不再设指导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50项。学校给予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经费由合作企业资助,但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备案。

2. 创业项目分为四类: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我校可以推荐不超过50个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的推荐数量不得低于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总数的1/4。申报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即重点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校级创业项目总数的1/3,学校择优推荐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 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1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 指导教师须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认真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同时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申报项目,并担任本项目的指导教师。

三、选题范围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代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四、有关说明

1.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二级学院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次评审遴选推荐,对推荐项目(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类、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进行分别排序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在遴选出省级项目完成后,学校会从剩余项目中遴选出若干项目作为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请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学院推荐一览表(附件3)于4月22日中午11:30前统一交至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欧阳秀,联系电话:86953195。申报材料要求:一份信息完整,另外三份指导教师栏目内全部空白不填(便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86953066,联系人:王波。

创业项目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86999553,联系人:蒋婧。

3. 4月26日左右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拟于4月30日下午商学院机房进行申报系统网上填报。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3.学院推荐项目一览表

4.专业门类目录

5.《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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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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