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2015年立项)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11-20      阅读次数: 2253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立项省教改课题见附件1鉴定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鉴定评审要求

1.重点课题鉴定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由课题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交教务处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组织鉴定。一般课题鉴定由课题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交教务处审定后可自行组织实施,教务处将派专人参会督查。

2.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鉴定专家组成员具备高级职称,一般为5人。一般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1人,重点课题鉴定校外专家至少3人,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由校外专家担任。鉴定结题费用由课题组负责。

3.专家会议评审程序为:课题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专家组审议材料、实地考察、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对研究成果在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二、相关材料

1.课题开题报告(11份)

主要应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

2.年度研究报告(11份)

立项满1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提交年度研究报告。

3.成果鉴定书(重中之重与重点课题填写,见附件215份)  或 结题报告书(一般课题填写,见附件315份)

4.成果精粹(5000字左右,12份)

5.课题研究总结报告(12份)

6.结题相关证明材料(12份)

7.专家会议评审小结(一般课题提交,11份)

注明评审时间、地点以及评审具体情况。评审专家列表附后并签字(表格内容:专家姓名、工作单位、从事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等)

请各负责人认真准备,课题完成后向教务处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交建议专家名单,并将上述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含除第6项之外的所有电子档发送至tctjyk@jsut.edu.cn)。教务处将根据负责人结题申请时间于1226日前适时完成鉴定验收工作。

三、其它

如课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更换课题负责人,具体程序请参考《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4)。联系人:葛宏伟;电话:8695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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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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