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4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252号)关于“省、市、自治区应积极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文件的精神,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适应形势,先后印发文件,积极筹办常州职业师范学院。1985年3月,刘立祥同志正式到校任职,开始全面启动筹建工作。
(1)《关于同意筹办常州职业师范学院的批复》(苏政发〔1984〕128号)
(2)《江苏省教育厅、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谈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纪要》 (时间1985年3月13日《纪要》复印件)
(3)《关于建立常州职业师范学院的通知》(常政发〔1985〕54号)
(4)学校当时筹建负责人——刘立祥
(5)筹建时,学校在原常州第十中学旧址过渡。图为当时的校门、教室,办公楼、图书馆,以及机械专业、电子专业的实习场所。
2.1985年9月16日,学校举行首届新生开学典礼,全校教职员工和首届142名新生参加典礼。
3.1986年1月22日,学校在常州市育英路2号举行新址奠基典礼。
学校举行新校址奠基典礼
正在施工建设的新校区
4.1987年7月27日,“正式建立常州职业师范学院论证会”召开。大会由省教委主持。会议邀请南京工学院、南京师大、华东师大、上海轻工业专科学校等院校的有关专家和省计经委、建委、劳动局、人事局以及常州市有关人员,就正式建立常州职业师范学院进行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江苏省常州市建立一所职业师范学院非常必要。在省政府的重视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3年的努力,现已基本具备正式建校条件,并同意学校将校名更 改为“常州技术师范学院”的申请。12月1日,国家教委发文(教计字[1987]210号)批准学校正式成立并易名为“常州技术师范学院”。
(1)1987年7月27日至28日,省市有关部门及高校专家教授就正式建立“常州职业师范学院”召开论证会。
(2)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联合起草《关于正式建立常州职业师范学院的论证报告》,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家教委。
(3)1987年12月1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同意成立常州技术师范学院的通知》(教计字〔1987〕210号)。1988年,省政府印发《关于成立常州技术师范学院的批复》(苏政复[1988]40号)。
(4)上海著名书法家周慧君为学校书写“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