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江苏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简称《清单》)、《江苏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及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江苏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91日到2016831日止。

一、概述

20152016学年是全面梳理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一年。我校紧紧围绕相关《办法》、《清单》、《细则》要求,抓住省委第四巡视组进驻我校开展巡视工作的契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切实提升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回应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依法治校的提供重要保障。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自我校设立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确保了信息公开的稳步运行。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实行校长领导、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信息公开成为一项长期常态工作。

(二)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招生、财务、招投标、干部选拔任免、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明确与考试招生相关事项,如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对预留计划、转专业等社会热点和关切,通过招生简章、校报招生专刊、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其使用原则及要求。相关财务信息通过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向教职工直接开放。干部任免及出国境状况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及时向广大师生群众公示。在组织机构调整中将招投标办公室独立设置,并成立了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财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物资采购制度。

同时依托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博、微信以及编制年鉴、发文系统、校报、校刊、校内广播、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校内媒体及时公开学校信息。每周安排校长接待日,开设校长信箱、校长短信等渠道,接待师生员工来电来信来访,切实解决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诉求。

(三)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20157月针对中层干部换届调整以来,及时对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稳定。根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建立了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负责把关本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和实效性。利用20166月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开展对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契机,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优化,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为此我校成立了党政一把手领导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站、服务器环境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性测试,不定期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积极提升学校网站的技术防护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校按照《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江苏理工学院报》、《江苏理工学院年鉴》、校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校长邮箱、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52016学年校内党委发文57份,行政发文165份,涵盖各类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人事任免、职称评定、优秀教师表彰、出国选派、科研项目申报及结果、评奖评优、奖学金申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校内收文办理832份,处理信访信件25份。我校20152016学年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校园要闻486条;通知公告211条,涉及项目立项、评奖评优和项目申报结果、干部提任前公示及职务任免、出国(境)公示、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考核公告等;招标公告108;工作安排39条;实行每月各职能部门重点工作报送制度,共计9条。

201591日至2016831日,我校微博关注人数达到7951人,发布信息316条,微信关注人数为8570人,发布信息326条。一年来,共出版发行《江苏理工学院校报》14期,由档案馆牵头,各部门配合编纂江苏理工学院年鉴,邀请多家媒体集中报道学校大型活动310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一是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20152016学年我校制定和发布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关于加强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试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规定(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防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试行)、关于处级领导干部不再任职后享受学术假的规定(试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科研材料管理办法、关于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江苏理工学院教授资格条件(试行)、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办法、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教研和科研业绩考核办法等各类规范性文件,以及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尤其是教研和科研业绩考核办法的制定,我校成立专门的教研和科研业绩考核办法起草小组,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充分征求全体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集思广益,反复修改,提交校长办公会多次讨论修订后,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是招生考试信息,本科生招生方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制定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优化转专业程序,禁止转专业等一切与招生挂钩的收费,并向省招生主管部门报告和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明确与考试招生相关事项,如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对预留计划、转专业等社会热点和关切,通过招生简章、校报招生专刊、招生网站、招生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其使用原则及要求。研究生招生方面,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公布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自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初试成绩、调剂公告、复试名单及日程安排等,并对录取名单、监督电话及途径进行公示,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按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使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教育公平公正。

三是财务管理收费方面,通过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向公众公开了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为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20164月我校制定了《江苏理工学院关于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实施意见》,按照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的原则,规范健全内部财务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我校国内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将各类补助制定统一标准,严格按照流程审批报销。20166月开始启用新版财务查询系统,涵盖除工资性收入以外的所有发放给个人的收入,包括:奖励性绩效、科研劳务及绩效支出、部门创收、各类奖金、补贴、评审费、加班费、讲座费、咨询费、监考费等全部向职工本人公开,还增加了个人借款查询、税金测算等查询内容。公共服务中的一卡通服务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电子账户交易明细查询、学生收费情况等全方位的财务信息服务。

    四是强化设备采购与招投标信息公开,尤其是涉及大型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严格《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制度,以规范的申请流程和透明公开的招标管理方法开展各类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投标办公室网站上及时更新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使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切实了解并监督学校采购工作。

五是推进学校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如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事任免、教职工招聘、教职工培训、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进一步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信息、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结果等信息;学生竞聘干部、评奖评优、奖助学金、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申请与管理等政策、办法、结果,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书面形式公开

1)定期或不定期以文件、信息、大事记等形式反映学校主要的党政工作情况。

2)以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公开学校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问题。

3)职能部门以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

2会议形式公开

1)通过干部大会、党员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学生干部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公布学校的主要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离退休人员会议和民主党派人士会议通报学校主要工作和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3)通过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召开会议,公开学校或各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3宣传媒体公开

1)在学校相对固定的校务公开栏和各学院(部)设置的橱窗、布告栏、黑板报上定期或不定期以通知、通告、公示、情况通报等形式公开。

2)通过校园网信息发布栏、职能部门网页、校报、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微博等形式公开有关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已在《江苏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主页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20152016学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受理公开申请的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我校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政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52016学年,学校尚未收到申请公开学校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三)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1.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评议态度,明确评议内容,掌握评议方法。

2自查自纠。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事项回顾、自查,找到问题随时解决。

3听取意见。分别召开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离退休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的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4及时反馈。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

通过以上举措,对学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评议,被调查的师生员工比较认可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肯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情况,总体反映较好。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5—2016学年,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部分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不够,各类信息公开的后台管理更新还不够及时有效;信息公开网站上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及师生员工的获取需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陌生。

因此,今后的工作中考虑从以下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领导,通过建章立制,细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度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二是积极组织学校各单位学习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院校两级信息公开体制,激发二级单位上报信息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同事应对好新媒体时代带来的挑战,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而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成为展示学校发展成就的平台。

 

 

                                            江苏理工学院

                                     2016年10月29日